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818个岗位27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7月24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2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24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24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7月24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02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7月25日10︰30—7月31日18︰30
缴费时间:7月26日10︰30—8月01日18︰3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03
笔试安排
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含2个子类,分为小学教师类和中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为公共卫生管理类、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药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