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时事评论:企业“走出去”存在什么困难?


时事评论背景:        

    近几年,在便利企业境外融资上,我国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的看,一些主客观因素仍制约着企业提高境外融资能力,“走出去”企业尚未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加快发展。

时事评论评论:                              

    企业境外项目谈判达成的商务条件与银行融资条件不匹配。在“走出去”争取境外项目的前期,中资企业一般缺少与银行、税务、法律等投资顾问的充分沟通。为了争取获得境外投资机会,“走出去”企业往往与境外合作方达成比较宽松的商务条件。当银行后续跟进提供融资时,项目商务条件与银行融资条件不匹配,降低了境外融资可行性。


  企业境外项目缺少资本和中长期资金。从“走出去”企业角度看,不论是境外基础设施项目,还是加工制造项目,其建设和收益期一般较长。但是,由于境外项目风险溢价较高,商业银行更倾向于提供短期经营性资金,在提供中长期资金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走出去”企业的国际信用评级较低,且境外融资缺少担保、保险等增信支持。从近几年经验看,“走出去”企业在国际市场发债的评级基本上比国内低一个级别,有的企业甚至根本就没有获得国际信用评级。而国际债券信用等级融资利差明显高于国内,“走出去”企业很难获得低利率。同时,我国缺少专业性的境外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企业难获强有力的增信支持。


  “走出去”企业管控境外融资有关的货币、利率、期限等错配风险的能力比较有限,为此不得不付出较多汇兑成本,甚至承担较大损失。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大,风险点有所增多,主要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部分小币种货币汇率大幅贬值,更要求“走出去”企业尽快提高本外币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中资金融中介机构海外服务网络有待拓展。从覆盖范围看,当前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涉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境内银行的海外机构分布仅相当于前者的1/3。特别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求中资金融机构加快提高覆盖率。此外,还要增加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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