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时事评论观点:
农村交通是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条件,一方面要加快农村交通基础建设,切实提升县乡村道路通达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综合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县乡交通综合管理,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条件。
着力构建城乡交通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面对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要积极推进乡镇综合交管所体制改革,将县级交通运输局以及有关运输管理、航道、海事、港口等机构在乡镇辖区内有关执法职能进行整合,探索建立协调统一的新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着力消除“多头管理”和“有利则管、无利不管”的现象,切实提高乡镇综合交通执法效能,促进城乡交通统一协调管理能力提升。
首先,强化管理职能。解决乡镇综合交管所履职不到位问题,需要从理顺执法区域重叠和权力交叉管理的问题入手,探索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模式。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的要求,建议成立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权统一归并,实行一个主体对外。
其次,明确机构编制。对乡镇综合交管所实行定人定编,一方面对现有人员按照编制的90%的比例,实行考试竞争择优录用,其余鼓励提前离岗,通过发给生活补助、另谋职业等方式分流。同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公开招考录用。
最后,加强队伍建设。将综合交管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趋利执法问题,增强交管所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上级相关部门需要在建好班子、培育骨干、开展培训、充实提高现有执法人员上给予支持帮助。开展对乡镇综合交管所的业务指导,采取人员上挂下派,组织交流等方式,着力解决执法能力不足、水平不一的问题,切实提高乡镇交管所的综合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