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11月24日至25日,国务院总理出席“16+1”领导人圆桌会议,出席中国-中东欧国家第五届经贸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会后分别会见与会的中东欧国家领导人。
中东欧16国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黑山、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因此又称“1+16”领导人会晤。
2012年4月,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华沙举行。会晤规划与拓展了中国与中东欧16国互利合作的前景与未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并就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提出四条原则建议。
2013年11月26日,第二次“1+16”领导人会晤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晤并提出“三大原则”和六点建议。会晤后,双方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根据《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每年举行领导人会晤,梳理合作成果,规划合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