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新规来了!这情况最高奖励20万元


2023年1月起一大波新规实行,将影响你的“医食住行”,来一睹为快!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有奖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提到,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启动

银保监会11月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儿童按年龄可享优惠火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取消就业报到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施行

2023年1月1日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施行。国家发改委介绍,新版《鼓励目录》主要变化有: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

手机预装App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要求,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上述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据媒体报道,新法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的罚款处罚额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

国家药监局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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