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为什么总想着套路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近期,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引发社会热议,不少消费者对平台满含套路的操作表示质疑和不满,因此发表文章《中消协观点: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视频平台VIP服务应依法合规、质价相符》。

  关于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的争议由来已久。2019年,网剧《庆余年》热播,视频网站推出了VIP会员超前点播服务,在VIP会员抢先看6集的基础上,需额外支付3元/集或50元始终提前多看6集。此番操作引发广大消费者的不满。这一案例成为中消协公布的“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而在此之前,爆款剧《陈情令》播出时,视频网站就采取了30元提前看结局的点播模式,因而赚得盆满钵满。

  这次,中消协总结了消费者投诉的四大问题。一是消费者认为已购买了会员,享有提前观看剧集的会员权益,质疑其后推出超前点播收费的合理性,认为涉嫌重复收费。二是消费者反映春节期间,视频平台对热播剧单方修改更新周期,由原来每周三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改为每周六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每周少播4集,同时推出付费超前点播,使会员权益受损。三是平台宣传充会员将免广告,实际上只是去掉了视频开头的广告,视频播放中间仍多次插播各种广告。四是会员服务未到期,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续费,认为平台强买强卖。还有消费者反映视频平台协议称对自动续费会员到期前5日会发送续费提示。实际上既未履行提示义务也未与消费者确认,就直接进行了扣款。

  种种套路,让人眼花缭乱。究其根源,无非是绕着消费者的钱包打转而已。视频平台作为企业,有营利需求很正常,然而如何营利,都要合法合规,杜绝店大欺客、霸王条款。正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付费超前点播”被诉案时所表示: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本无不妥,但商业模式的运行要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购买VIP会员服务,便相当于与视频平台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那么,双方就应当遵循签订合同的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而总结以上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可以发现,一方面,视频平台没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例如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续费;另一方面,则涉嫌擅自变更合同条款,例如在会员服务之外,又推出超前点播服务,相当于在VIP之上,又设置了VVIP。此外,甚至还有视频平台VIP协议规定,“(平台)有权不经您同意即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给任何(平台)的关联公司,但保证该转让行为不会影响或损害您之前享有的权利。”规则之复杂,之霸道,之变化多端,令人如雾里看花,防不胜防,难怪网友对此积怨已久。

  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网友自然会用脚投票,选择其他平台观看视频。健康的商业模式,必然建立在互相尊重、权责清晰的基础之上。违法欺客、霸王条款,绝不可能让一家企业走远。

  在2019年的超前点播风波中,两家视频网站的副总裁曾公开向网友道歉。然而,两年过去了,类似的问题仍在困扰消费者。这次中消协的明确表态,能否让各大视频平台明白,套路消费者不能长久,建立健康商业模式才可持续的道理呢?(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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