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时事评论:西安地铁禁止使用移动电源是权力任性

时事背景: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上发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发了激烈争论。有网友认为,此规定偏离以人为本的核心,有“一刀切”嫌疑。

时事评论:此次西安计划以行政强制力禁止乘客进站乘车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并没有说明原因,但这一约束条目与“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并列,能够看出是出于对移动电源自身安全性的顾虑,担心这一产品容易出现自燃、爆炸等情况。

  自手机设计发展至不可拆卸电池起,移动电源就成了人们移动互联网生活的重要配件之一。移动电源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特殊的电池,既然是电池,那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自燃、爆炸等情况。在生活之中,与电池有关的物品繁多,手机里内嵌的锂离子电池本质上和移动电源一样,也可能存在自燃、爆炸发生的可能性。但得看到,电池安全性是概率性问题,同生物化学领域的“抛开剂量谈毒性”一样,抛开概率谈移动电源安全性,必然是不靠谱的。

  在交通运输领域,对锂离子电池要求和管理最为严格的当属民航。寄快递,含电池产品不得空运;搭乘飞机,锂离子电池产品有标量限制,不得托运、不得在飞行时进行充电。民航作出此类规定,是血泪教训后总结的经验,有着相应的科学依据。包括2016年前后,全球民航“封杀”三星note7,也是基于这款手机自身存在缺陷,全球范围内大面积出现起火燃烧现象,而非刻意限制。

  要知道,国家对于锂离子电池产品安全性十分重视,早在2015年8月,就发布了相应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 31241-2014),对所有生产企业强制实施。这意味着,只要是正规厂商生产符合国标的移动电源,其安全性都经过验证,不应限制其在轨道交通工具中使用

  因此,西安禁止使用移动电源引发的争议,归根结底是公众对于有关部门懒政行为的不满。表面上看是为了安全运营考虑,实则是毫无缘由根据的“一刀切”——只要禁了,就不会发生危险;因为禁了,移动电源造成的险情与管理无关。这种权力约束也并不会考虑公众在搭乘轨道交通时是否方便——轨道交通早已进入无纸化时代,乘客手机没电又没有移动电源该如何进出站?难不成要求乘客随身携带充电器?

  媒体报道称,除了西安之外,武汉、昆明、无锡等城市,都对充电宝出台过相关限制规定,但现实中,并未有过因充电宝违规被轨道交通管理方责罚的相关新闻见诸网络。既有规定又未见执行,这与西安的规定如出一辙,都是为了在极小概率事件发生时,能够撇清其相应管理责任,是在用一个大的权力成本,来换取一个小的治理目标成果。这是一种过犹不及,公众并不会有安全感的提升,反而会觉得搭乘轨道交通是一种负担。

  需明确的是,只要有理有据,公众是绝不会去反对一个出于安全考虑,能够保障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运行的规定。很显然,禁止在地铁、城铁等轨道交通工具上使用移动电源,不在此列。


(光明网评—作者: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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