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这回,别让“电影版票”爆雷了

时事评论背景  

  去年1月,杨果然(化名)购买了10张“长润影视中心”销售的电影《狐踪谍影》的“电影版票”,共计1万元。当时公司称,这部电影由两位知名演员主演,2018年国庆档上映,结果,电影从国庆档拖成了春节档,后来就索性遥遥无期了。


时事评论观点

  在“电影版票”合同中称:版票发行14万张,总合占该电影50%的票房收益分红、50%的网络版权收益分红、50%的电视台版权收益分红、50%的海外版权收益分红。有的电影票甚至赤裸裸的宣传年化收益率。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发展的红红火火,但这种“中国版票”的存在则可能是向“投资者”画了一个大饼。但是,大饼能不能吃到呢?

  很多人表示遭遇了“电影版票”骗局,花钱买了“版票”之后什么都没有拿到。

  前几年,“众筹”热得发烫,“电影众筹”也站在了风口上,难免出现泥沙俱下的局面。就像当初P2P,也是一个站上了风口的名词,让无数人倾囊而出,如今因为潮水退去,不断出现金融爆雷,甚至P2P本身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从高大上的众筹电影到“电影版票”,再到“跳票”,甚至涉嫌违法集资,“电影众筹”似乎也走上了一条每况愈下的不归路。

  首先,“电影版票”已经涉及到金融风险问题。之前,中央曾三令五申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明确规定: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等。而“电影版票”几乎条条都占了,把电影权益拆分成均等份额向不特定的多数公众进行公开售卖,已经符合金融交易的基本要件,那就必须要取得相应的金融牌照才能够经营。否则就是违规经营。可以说,这种野生的“电影众筹”已经涉嫌非法集资的严重问题了。

  其次,就“电影众筹”的交易实质来说,其实是粉丝投资电影。原本这是一个相当小众的电影圈的内部行为,主要用于投拍实验性电影等等,如今却堂而皇之地变成了“金融产品”对外交易、销售。怎么去保障整个项目中的资金的合法、安全?怎么保障筹集的资金真正被用到拍电影上,而不是被挪用?要知道,整个电影工业的生产线流程非常长,制作、后期、宣发等等成本和摊销费用及其复杂,收入和成本都存在很多无法核查的问题,之前,售卖“电影版票”时承诺的种种权益又如何保障实现呢?

  在固有的金融风险之外,还得要警惕一些公司打着“电影众筹”的幌子,挂着羊头卖狗肉,根本就没有拍电影,整个过程就是集资诈骗,这个就明显构成犯罪了,应当由司法机关作出全面的调查。

  总之,电影众筹看起来非常前卫,潮水退去就可能露出丑陋的一面。粉丝投资拍电影,就可能变成“散户投资人”被赶到资本的狼群中,从而“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对于日益趋向暴雷边缘的“电影版票”,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及时介入,不能够让它成为第二个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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