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今年7月,广受关注的钱仁风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无罪后,云南高院向钱仁风致歉。法院向当事人道歉,且是公开道歉,怎么个道歉法,由谁来道歉?一时间全国的眼睛都盯上了云南高院。
时事评论观点: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给冤案、错案中的当事人道歉,一直是司法机关难以逾越的障碍。在钱仁风案之前,已经有几家高院在改判无罪或冤案平反后,以鞠躬道歉、公告道歉、当庭道歉等方式积极纠错。比如,2010年,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到赵作海家里鞠躬致歉;2014年,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将案件再审判决书送到呼格吉勒图家中,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并鞠躬道歉;2015年,安徽高院在《亳州晚报》上刊登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2016年,海南高院副院长傅勤向出狱的陈满鞠躬致歉并送上5000元慰问金……
公开道歉,认真道歉,既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系,也有自己的一片诚意。致歉信不长,浸透着对公开道歉的诚恳、对钱仁风的尊重。云南高院有错必纠、有错必改的勇气和决心。而这次道歉引起了外界巨大的关注,则是让我始料不及的。
一个西南边陲的高院,敢让这么多媒体现场旁听,就是想用一种比较开放的姿态和司法公开的真诚,让所有在场的媒体能看到法院的态度,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见证现场的很多法官,当天也流泪了,他们觉得五味杂陈,既看到了法治的进步,又替鞠躬的同事觉得有点委屈。而在笔者看来,面对冤假错案,面对受侮辱和损伤的公民权利,司法机关低头“认错”、道歉,不仅无伤司法尊严,反倒是一种必须履行的司法公信力和自我修复程序。这应成为一种常态,也应成为改变司法冷、硬的一种努力和突围。
一声道歉,一个鞠躬,远不能抚慰冤案受害者的全部精神伤害,但每个受到冤案伤害的公民,都有权利获得一声诚恳的致歉。弯下了腰,才能挺直了身。真诚期望用司法机关的行为去修复社会伤痕,恢复社会常态,让司法有温度、有人文、有谦卑,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让人们看到法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