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按2013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9%计算,年均将提高1.3个百分点,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目前,按照城镇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将近7.5亿,其中包括2.5亿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虽然常年居住在城镇,但并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
时事评论观点: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五成,但城镇化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城镇化发展中存在一些误区和隐患,如有的地方农民“被城镇化”,没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只有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使更多已经完成了“土地城镇化”的农民尽快实现“户籍城镇化”。
就地城镇化。推进城镇化必然受到资源环境约束,把所有农民集中到大中城市,是不现实的。当前大中城市凸现的“城市病”也证明了这一点。不单如此,一系列诸如留守人群、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也考验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迈进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就地城镇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选择。所谓就地城镇化,就是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以中小城镇为依托,通过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要实施就地城镇化,让进入小城镇生活的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能致富,产业支撑是关键。因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高,如果没有足够的产业吸纳大量农民就业,就地城镇化是不可能实现的。没有产业作为支撑,盲目推动就地城镇化,肯定难以为继。因此,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重要方向。
走产城融合之路。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实现产城融合。“产城融合”是指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以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持续健康发展的模式。产业发展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是“沙漠上的大厦”,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从一些地区的情况看,要实行“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发展方针,需逐步实现“三个一体化”: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与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形成“产城融合”的共同体;二是新城镇规划的产业园区与各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及其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布局一体化;三是新城镇的建设要与本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
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城镇化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载体。城镇化对要素的聚集过程为工业化提供了发展条件,而新型城镇化所催生的城镇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技术创新软硬环境的改善以及人力资源发展体系的完善等更为新型工业化创造了需求、提供了载体。以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为代表的信息化,需要稳定的平台和巨大的空间,而城镇化推动的要素聚集以及城镇内部生产、生活等方面对信息技术和产品产生的巨大需求,都为信息化提供了发展空间。城镇化所带来的农村人口持续转移、新技术不断应用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发展条件。同时城镇地区对农产品的多品种、高质量的市场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四化同步,统筹城乡,能够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推进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的同步改革。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就要从制度设计上下功夫。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要使得更多的农民进城、落户,单纯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不够的,需要将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城乡土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就业制度等联动配套开展改革。如果想让农民自愿转户口,多方面的建设和改革需要同步推进,否则,户籍制度改革将无法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