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时事评论:如何看待“行李受伤”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前几天,朋友度假回来吐槽行李箱在托运过程中被严重损坏,找到航空公司,服务人员说依据“相关规定”,要么赔个箱子,要么赔300块钱。朋友说:“赔的箱子很一般,而想修好箱子300块钱又不够,怎么都够郁闷的。”那么,这300块钱是否合理?有没有哪些文件对托运行李的赔偿问题进行了规定?


时事评论观点:

 

  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行李丢失、破损或内物丢失可向航空公司申请赔偿。除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外,行李赔偿的最高限额为:国内航线每位旅客为每公斤100元人民币。”除此之外,什么该赔,赔多少,这些规定看来只能来自于工作人员口中的“相关规定”。

  乘客坐飞机出行,毫无疑问是与航空公司签订了购买服务的合同,其中也包括行李的运输。在正常交易环节中适用的“照价赔偿”原则,在机场却往往行不通。实际生活中诸如“出了机场概不负责”“高价损毁低价赔偿”等问题层出不穷,旅客意见纷纷。

  诚然,整个行李托运过程,涉及起飞、飞行过程、降落等多个环节,损坏丢失等责任很难得到认定。但是,作为消费内容的一部分,行李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将使得消费者对机场、航空公司,乃至整个民航的评价和信任不断降低。

  其实,在整个行李托运过程中,民航系统可以有更好的作为。比如,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强化行李保险的宣传推广,航空公司也应当合理调配装卸人员并强化流程监控。而更重要的,则是将“相关规定”具体化,出台符合实际情况的补偿条款,让消费者不再无据可依。

  近年来我国民航事业迅速发展,飞机出行越来越受到旅客的欢迎。2014年民航运送旅客量达3.9亿人次,在这些人里,有多少人曾经遇到过托运行李的延误、损坏或丢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细化每一项服务入手,让广大旅客出行安心,出行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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