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7月29日,南京市出台《南京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防止脱离基层和群众“五个一律”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拦截向市领导反映问题的群众。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南京出台“不得拦截群众的禁令””问题?
领导,是权力的象征。通常情况下,一个地方被称之为“领导”的,都是主要负责人,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四大家领导”。是领导,就各自有所分工,也就是说要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干好自己分内的工作。虽然是领导,但要始终牢记对党组织心存敬畏,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对人民群众心存敬畏,将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神圣使命和不二责任,以实际行动赢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既然领导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那么他就有责任、有义务接待和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合理诉求,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只要稍加分析就应该知道,群众向领导反映问题,要么有隐情冤屈,要么这个问题重大,要么这个问题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解决,不然老百姓不会费尽周折、千方百计来找“领导”这一级的干部。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不少地方的领导干部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是“一推(推辞)、二送(送到其他部门)、三出门(见到上访群众就开跑)”,将一些经常上访的群众称之为“缠访户”、“老上访户”;对待越级上访的群众更是不惜一切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坚决将其掌控在可控范围之内。诸如类此,都是与党与人民的要求和期望相差甚远,都是与一名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极不相适应,都是与当前全国上下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相违背。
南京市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出台了“不得拦截反映问题的群众”等有关禁令,可以说是一个大快人心、深得民心之举。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自上而下地进行。试问:如果连来向领导反映问题的群众都要拦截,这还叫联系群众吗?如果连领导的面都不让人民群众见一见,这还叫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