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公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
2015年3月16日时事政治(国内)
2015-03-17 06:38:52 阅读数 2384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公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